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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倒房重建坚持做到“八个到户”

时间:2013-11-13 17:23:46      字体:  打印  播放
今年5月份以来,我县受洪涝、风雹灾害影响,造成部分农房倒塌、受损。为切实做好灾后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帮助灾民早日重建新房,县民政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并坚持做到“八个到户”,有力推进了倒房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协议签订到户。县民政局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各乡镇也将恢复重建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分别与各村委会签订责任书,与倒房重建户签订协议书,明确建房面积、补助金额、完工时间、帮扶责任、奖惩措施等,从而保证建房质量和进度。
二是干部帮扶到户。建立长效帮扶机制,采取局班子成员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包户,分级负责的措施,成立工作专班,驻村入户、包保到户,保证了每个村、组都有人帮助指导工作,都有人将倒房重建有关政策、补助标准和时间要求等宣传到每户。同时,建立了倒房重建户帮扶联系卡,将帮扶人姓名、职务、电话、责任等全部印制在卡上,直接发放到帮扶对象手中,并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帮助重建户解决资金、材料、办证、生活等困难,进一步增强帮扶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是规划设计到户。按照“住得下、结构好、建得起”的总体思路,根据各自的经济承受能力、人口等现状,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经济安全实用的原则,充分尊重灾民意愿,制定出多套设计方案,由灾民自主选择,不贪大求洋,搞“一刀切”。
四是款物落实到户。在对象确定上,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方法确定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在资金发放上,严格执行灾民救助卡制度和“一卡通”发放形式,灾民凭救助卡、存折和身份证直接到指定的金融部门领取补助资金;对发放实物的,灾民凭救助卡、身份证直接到指定地点领取物资,从而杜绝了挤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做到了该救助的一个不漏、不该救助的一分不给。
五是优惠服务到户。在倒房重建过程中实行部门整体联动,给予减免优惠。国土部门减免土地占用费,实行先建后批,并做到送证上门;林业部门对重建户采伐、购买的木材,按自用材对待,免收森林采伐费用;金融部门对倒房户贷款利息进行减免,并将资金和贷款手续直接送到户。
六是施工队伍到户。针对农村劳力和技术人员紧缺的情况,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明确乡、村责任,对专业技术人员由地方政府统一协调解决,负责建房质量和安全;对需劳力的由乡(镇)、村自行解决,负责义务帮工帮料。
七是时间明确到户。要求所有倒房重建户必须在12月15日前全部搬入新居,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激励措施,以确保重建户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八是跟踪检查到户。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都成立了倒房恢复重建督导专班,定期不定期深入重建户家中了解进度情况及重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责任人限期帮助解决。(何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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