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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食药监所严把现场核查关

时间:2016-05-06 10:26:32      字体:  打印  播放

竹溪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坤)近日,城关镇食药监所严把现场核查关,坚持“四个必须”开展食品经营许可的现场核查工作,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确保广大城镇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加强督导。该所负有受理、现场核查责任的执法监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湖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规定,吃透精神、融会贯通,结合实际,科学解决难点问题,让严格的要求得以落实,夯实食品经营安全基础;要切实担当、尽职尽责,如发生履职缺位、错位、越位等情形的,将予严肃追责。

食品经营单位的场所硬件设施必须达标。食品经营单位选址、厨房、餐厅及墙壁、专间、卫生间、清洗消毒设施以及水池设置、废弃物容器设施、紫外光灯悬挂高度等,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装修设置,否则将不予验收通过。

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制度必须健全。针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不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要求不明确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不健全的;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不健全的;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不健全的,不予验收通过。

责令整改不到位的不通过。食品经营单位在关键项和重点项的审查验收过程中,达不到标准的,均依法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单位,不予验收通过,并终止其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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