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通讯员杨超)为进一步巩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成果,切实提高群众受益水平,近期,县卫计局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竹溪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明确了县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县直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及分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培训、督导、检查、考核、信息报送等工作规范和资金管理使用规范。
《规范》的出台,将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运行和管理机制,促进指导机构和乡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更好地开展工作,从整体上提高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据悉,近年来,我县积极探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新机制,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了这一惠民利民政策带来的实惠,达到了“未病先防、小病先治”的目标,大大提升了群众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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