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 (通讯员袁红梅、谭婷婷)近日,竹溪县医保局全面启动2016年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工作。
据悉,2016年城镇居民缴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20日,城镇居民正常续保的持医保证在所属社区开票,然后到人社局结算大厅核定上账,新参保城镇居民可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所属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在校中、小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灵活就业缴费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0日,灵活就业人员持医保卡在人社局结算大厅开票,然后核定上账。
2016年我县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30元/年:即各类大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非从业居民调整为90元/年,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调整为210元/年,60周岁及以上困难老人调整为140元/年。
本文已发2015年10月16日《今日竹溪》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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