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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实行农业保护补贴公示制

时间:2015-07-06 09:05:51      字体:  打印  播放
竹溪新闻网讯(通讯员王东)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从2015年起,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个项目合并发放,统称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经核实,粮食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按照各乡镇核实上报的种粮农户以2014年度实际种粮面积进行全额发放, 全县实际种植面积37.72万亩,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原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每亩73.32元,应发补贴资金合计2765.89万元,县财政部门加强化措施,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县财政部门向农民免费发放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单《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利用县级新闻媒体宣传政策;在乡镇开设惠农政策宣传栏;以农家书屋为平台,向农民提供国家惠农政策宣传资料。在对粮补面积进行认真核实的基础上,落实张榜公示制,公示内容明确了农户姓名、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并实行两榜定案。
全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行“一户见全组”公示制,即将一个村民小组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情况打印在一张表格上,加盖乡()政府公章后由乡镇财政所专管员发到村民小组的每个农户,接受同组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惠农补贴资金账户严格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开设,账户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要及时划拨补贴资金;县商业银行负责“一卡通”存折发放,并按补贴对象实行一户一折,由农户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银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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