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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进一步提升报灾质量

时间:2015-07-02 09:08:53      字体:  打印  播放
竹溪新闻网讯(通讯员王勇)当前正是多灾易发时期,竹溪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大力提高报灾工作质量。
该局明确报灾要求。各地根据县气象部门提供的雨情信息,密切关注本区域内降雨量情况,降雨量在23小时内超过30毫米以上或者在24小时内累计降雨量超过50毫米以上的地方,乡镇政府和民政所要及时到向民政局报告。同时严格报灾时间。灾情发生后,村级1小时内上报乡镇,乡镇在接到灾情后半小时内汇总上报到县民政局,并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规范报灾内容。要求各乡镇认真编写灾情报告,保证灾情内容的全面性,间熟练掌握“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的操作与运用,实行系统报灾。统一报灾程序。上报灾情实行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县防汛办和县民政局同时上报,保证上报口径一致。民政所及时收集、核查灾情,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编写灾情报告,确保上报灾情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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