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学校实行“推门听课”制度以来,以校领导、教务处、教科室及年级主任组成的听课专班,经常性地开展“推门听课”活动,事先不通知上课教师,采取随时推门听课的方式,分别对六年级教师、非毕业班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如实记录教师上课情况,评课实行“3+2”模式,即要求三条优点,也要有二条以上不足,上课老师也要进行自我教学反思,对“推门听课”中检查出违反教学常规的现象立即提出严厉批评,责令其改正,并在全体教师例会中进行通报,引起全体教师的注意和警觉。
“推门听课”制度在该校的实施对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严肃上课纪律、提高课堂效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李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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