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以来,竹溪县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加强矿业整治,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目标,坚持“四点法”不断深化煤矿和非煤矿山“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以拉网式排查为切入点。该局组建工作专班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清查无证勘查、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问题;清查持过期证照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问题;清查非法转让采矿权或探矿权问题;清查以采代探问题:清查越层越界开采问题;清查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问题;清查严重污染、破坏环境或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以组织矿山企业自查自纠为着手点。该局通过深入矿山矿点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精神,督促持证矿山企业立即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治理被破坏的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督促非法采矿业主主动关停矿点,立即拆除生产生活设施,及时接受处理。
以严格执法为着力点。该局结合2013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联合公安、安监、环保、水务、电力等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府组成联合执法专班,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的执法精神,强力打击拒不整改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证照已过期的矿山矿点,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破坏森林植被、污染水源、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或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矿山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同一矿山企业在1个月内发现2次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落脚点。建立村委会、乡(镇)驻村干部、国土资源所和矿管站“四位一体”的动态巡查网络,及时查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制度,对非法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公安部门不得批准供应火工产品,电力部门不得供电,税务部门不得提供票据,金融部门不得为其开设帐户和提供贷款。
截止目前,全县境内已排查煤矿、非煤矿山企业55家,组织矿山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15次,取缔非法采矿点3处,责令停产整改11家,排出安全生产隐患15处,处罚“三违”企业1家。(徐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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