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 > 正文

县劳动人事仲裁委调解一起劳动争议

时间:2014-10-05 10:22:43      字体:  打印  播放
日前,竹溪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发加班费、不按时发工资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件。
竹溪县某超市一皮具店招用的从事皮具销售工作的劳动者,因工资不按时发放、不按时交纳社会保险等原因与该皮具店老板发生争议,后经竹溪县城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多次调解无果,当该县仲裁委接到诉求电话后,为同时教育超市内广大职工提高维权意识,仲裁委立即前往案发现场,采取现场办公。
在与职工和该皮具店法人交谈了解情况后,仲裁委迅速展开调解工作。最终,争议双方就社会保险、加班费、三个月的未发工资等达成共识,并由仲裁员们当场制作了调解书,涉及金额1.1万余元。仲裁委工作人员深入一线、当场调解、灵活快速的办案方式赢得了双方当事人及现场围观的群众的一致好评。(赵成柏林)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