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以来,发改局以四项措施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抓带头,构建责任体系。落实“两个责任”,单位“一把手”负主要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积极配合第三纪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本科室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完成所承担的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政风行风建设等具体任务,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抓源头,强化廉政教育。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全县“十二五”规划,与实现“生态、宜居、能源、人文”竹溪要求相结合,与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相结合,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每月在职工例会上坚持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实行早打招呼,早提醒。
抓防范,明确监督责任。定期召开局务会,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控举措,实行权力阳光运行。严格责任监督,严格监督检查项目审批、项目申报、项目管理、招投标监管等重点环节工作。
抓制度,明确违纪责任。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相继制定和完善了项目备案、项目审批、项目监管等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权利运行保障制度,增强干部自律意识,并将相关规章制度收集整理,组织集中学习,明确制度要求,明确违纪责任,对照“目标责任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冯艳晏艳胡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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