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近日,竹溪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竹溪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方案》从普查范围、任务和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以及县直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悉,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主要是对全县所有行政区域范围内,涵盖行政区域和非行政区域等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进行查清,对有地无名的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原国家地名数据库),建立地名普查档案。(谭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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