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检察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为契机,采取三项措施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在全院营造了风清气正、廉洁从检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健康科学发展。
重预防,廉政教育全方位。坚持把对干警的廉政教育作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环节,利用多种载体全方位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一是扎实开展集中教育整训活动。年初启动了为期近一月的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训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昌波亲自作动员讲话,并带头讲廉政教育课。整训期间,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中央政法委通报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和省院“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实行”等各项纪律禁令,干警人均做学习笔记1.5万字,撰写学习体会1篇。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通过开展集中教育和大讨论、“十清十查”、家庭助廉、廉洁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了全院干警的廉洁从检意识。三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中,坚持做到在学习教育上不打折扣,在征求意见上广泛深入,在查摆问题上一针见血,在交心谈心上坦诚相见,在整改落实上动真碰硬,确保了活动实效,有力地推动了队伍作风建设。
重规范,规章制度全覆盖。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形成了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体系。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落实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订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重点部门、岗位、环节入手,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构筑制度防线,将预防检察干警违纪违法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的产生。同时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和执法档案,将干警廉政教育、执法检查、案件质量、办案效果等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干警的执法行为进行动态监督,坚决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重实效,监督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把加强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是大力加强内部监督。一方面院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在人事安排上,坚持集体讨论,上报批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用经费开支;带头执行指纹签到制度,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党组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机关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干警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院检务督察委员会的职能,以“五个专项整治”和“十清十查”工作为载体,不断加强检务督察力度,由督察长、副督察长带队不定期对干警办案纪律、上下班纪律、警车管理使用、执行禁酒令等情况进行督察。今年以来,共开展上下班纪律督察145次,发考勤通报31期;会风会纪督察28 次,发纪律通报3期;警车管理使用督察32次;执法监督36次,有力促进了干警纪律作风好转。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实行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五种情形”进行监督制度;不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开设检务公开栏、开展便民利民下访巡访活动、举行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和干警行为的意见和建议。(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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