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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确定七个项目不再审批

时间:2014-08-26 17:01:30      字体:  打印  播放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我县对七个项目不再进行审批。
七个项目分别是:原经信委的煤炭生产经营资格许可、原教育局的民办教育机构聘任(变更)校长核准、原安监局的安全培训机构(一、二、三级)认定、原地税局的印制冠名发票的审批、原民政局的社会团体及分支(代表)机构备案、原人社局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设立审批、原水利水电局的水利工程开工审批等7项。
在取消部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项目的同时,我县将继续加强后续监管。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为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储昭晖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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