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合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自四月上旬以来,竹溪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历时3个多月时间,对全县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开展了县级行政权力清理工作。
在这次清理活动中,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上级取消、调整、下放承接)以及单位“三定”方案等,共梳理出63个具有行政权力单位(含规划局、执法局单列)。按照15个类别,对各单位行政权力进行了三轮清理筛选:一轮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依据国务院、省几批次下发取消、下放、调整归类相关文件,参照湖北省其他县行政权力,结合本县实际以及“三定”方案整理出了参考目录,并以书面形势反馈给各相关单位作进一步清理、审定和确认;二轮由各职能单位依据第一轮目录经单位反复核对,进行修正增减后,并附相应的权力依据,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上报;三轮由政务服务中心、编办、法制办组成工作组,对各单位确认上报的行政权力再进行集中审核认定。结止7月中旬各单位所涉权力项目已基本锁定,清理后的权力清单正在提交县政府进行审核,然后在网上进行晾晒,接受社会各届监督,促使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据了解,此次全县63个单位共清理出县级行政权力4862项:其中行政许可143项、行政审批(非许可)118项、行政处罚2957项、行政征收78项、行政强制146项、行政给付66项、行政奖励55项、行政确认115项、行政征用9项、行政裁决21项、行政检查346项、行政备案193项、行政划拨4项、政务服务476项、其他权力135项。(周明琳、李相田、邹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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