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就业培训工作发展的需要,竹溪县劳动就业局充分调动各类社会培训资源,开展就业培训工作。对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就业培训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实行定点制度。由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组成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小组进行认定工作。认定程序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10〕69号)规定执行,并切实落实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年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定点培训资格。
对申报就业培训补贴的定点培训机构,实行项目申报、开班确认、全程跟踪,做到开班检查、中间抽查、结业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记录。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虚假行为严肃处理。各定点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为满足我县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将培训、实习与用工结合起来,使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与职业技能培训专业紧密结合,无缝对接。(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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