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检察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检务督察工作机制,强化检务督察工作力度,确保作风建设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检察长任督察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督察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务督察委员会,同时在纪检组下设检务督察办公室,抽调纪检组、办公室、政治处干警负责检务督察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宜,有效保障了检务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思想教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为载体,适时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县委《实施意见》等各种廉政新规,了解纪律新要求,掌握政策新动向,研究贯彻意见,改进工作措施;年初定期开展为期一月的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训活动,通过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等形式组织全院干警进一步学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加强工作纪律的各项规定。在抓好学习的同时,组织干警以部门为单位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学习讨论,围绕学习内容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查找部门和个人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限期整改。
强化机制创新。结合实际制定《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办法》及《检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了规范细致、具有可操作性的督察办法和依据,并督促各部门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12项。创新检务督察模式,由检察长、副检察长、督察长、副督察长带队不定期对干警办案纪律、上下班纪律、警车管理使用、执行禁酒令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情况进行督察,对出现违反纪律禁令的干警在全院通报批评,纪律通报由检察长审核签发,通报结果与干警切身利益挂钩。
元至7月,该院共开展上下班纪律督察106次,发考勤通报26期;开展会风会纪督察39次,发纪律通报4期;警车管理使用督察12次,进行口头提醒7次。全院逐渐呈现出纪律严明、风清气正、朝气蓬勃的新气象。(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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