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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推行“便民服务卡”

时间:2014-07-18 09:59:22      字体:  打印  播放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为前来办事的群众发放“便民服务卡”,推行以“民思我想、民困我解、民需我帮、民求我应”为主题的便民服务举措。
按照“便民高效、热情服务”的原则,该局将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办理老年优待证等纳入政务服务民政分中心工作职责范围,真正“零”距离服务群众。“便民服务卡”上印有中心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服务事项、联系方式等内容。便民服务实行窗口受理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群众有服务诉求可以直接拨打服务中心电话,也可根据便民服务事项范围拨打相关服务人员的手机。相关便民服务人员在职责范围内第一时间一次性给予办理答复。据统计,该局共接到群众打来的电话30多次,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30件次。(谭福军)

注:本文已发2014年7月18日《今日竹溪》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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