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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管理办法》

时间:2014-07-13 12:45:19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竹溪县政府出台了《竹溪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该县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工作在全县进行试点的基础上,现正全面推行。
此《办法》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了本县救灾资金分担机制,明确了救灾资金使用范围、救助类别、救助标准和发放形式,进一步规范了救助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公示程序,建立健全了各类救助台账、干部近亲属申请自然灾害救助备案档案和资金检查与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真正将“精、准、细、严”贯彻到整个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确保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和及时性。
《办法》要求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列入乡镇绩效考核管理内容之一,确保全县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全面推进。(何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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