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 > 正文

县民政局及时加大抗灾救灾工作

时间:2014-07-01 09:24:02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有效应对当前易发、多发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灾民生活不出问题,县民政局多措并举,有序应对,“四个及时”扎实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及时预警,做到未灾先动。根据省、市、县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预报,该局重点掌握全县恶劣天气状况,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到民政局班子成员、乡镇主要领导、民政所干部和村级灾害信息员手中,县、乡、村各相关领导干部收到信息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防灾抗灾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及时报灾,做到有灾快报。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灾情发生后,实行灾情初报:村级1小时内上报乡镇,乡镇在接到灾情后半小时内汇总上报到县民政局;续报: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核报:按灾情稳定后1日内上报的时限要求及程序落实,对未按时间要求上报灾情的乡镇,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及时查灾,做到闻灾速动。灾情发生后,该局快速反应,迅速组成查灾核灾工作专班深入受灾地区进行查灾核灾,转移受灾困难群众,收集上报灾情,指导灾民抗灾自救,及时恢复灾民正常生产生活。
及时救助,做到受灾快救。全面掌握灾区受灾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对照因灾救助标准制定救助工作方案,及时给予灾民生活救助,保证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有干净水喝、有病及时医治,确保灾民生活得到妥善安置。(何洪涛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