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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四个一”严把救灾资金管理

时间:2014-06-24 15:46:04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竹溪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四个一”严把全县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
起草一个办法。参照《湖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县实际,迅速起草了《竹溪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报县政府审核,办法明确救助范围、统一救助标准、规范救助程序、严格审批手续、强化监管力度等内容,确保救灾资金管理规范、安全使用。
制定一套方案。根据全省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制定了全县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推行落实工作方案,从措施推行、进度推进、质量达标上下功夫,将时间明确到天、内容细化到点、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加大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实力度。
明确一个试点。按照“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县河镇作为全县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试点乡镇,乡镇明确几个试点村,以精、准、细、实为工作要求,以政策标准化、管理程序化、对象精准化、考核定量化为主要内容,健全受灾和救助对象台账,规范救助申报、审核、审批、公示程序,建立考评机制,实现救灾资金救助精准化、发放社会化。
建立一套机制。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将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县进行全面推行,不断总结完善,建章立制,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公开透明、救助有效、操作有序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工作长效机制。(邹建华 何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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