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 > 正文

县委政法委对照检查材料“过三关”

时间:2014-06-23 10:43:43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开好民主生活会,保证对照检查材料的质量,县委政法委要求每名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材料必须“过三关”。

过全体同事评议关。要求委机关每名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都要提交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进行评议,让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看看自我剖析的问题真不真、实不实,对大家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和看法,做到虚心接受,及时修改完善检查材料。

过材料格式规范关。委机关活动办按照县教育实践办下发的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书写规范要求,严格对每位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格式、结构和要求,进行严格把关,对于存在错别字或者表述不明的进行修改,一些具体内容上存在问题的,则是直接建议修改,以达到规定的要求。

过单位领导审核关。委机关按照县活动办要求,严格认真执行,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一律由主要领导最后审核通过后,方能报县委督导组审核;其他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全部由各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修改,修改后再由分管领导查看,直到其符合要求为止。(杨习东)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