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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推行山区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

时间:2014-06-14 09:44:28      字体:  打印  播放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十堰日报讯 特约记者陈敬明 通讯员彭浩浩报道:为抓好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日前,竹溪县出台《竹溪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各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

根据《竹溪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竹溪各乡镇明确了安监、教育等部门在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各村明确两名村干部担任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负责本村道路、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检查和劝导工作。发挥村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制止和纠正村民婚丧嫁娶期间容易发生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搭载、超员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每天至少上路巡查一次,对违章载客、酒后驾驶、无证无牌驾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及时与交管部门联系。

竹溪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周庭国说:“推行山区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后,有效缓解了警力少等问题,形成乡村道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有效预防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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