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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碧水蓝天

时间:2014-06-04 08:42:55      字体:  打印  播放
——竹溪县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综述
通讯员刘晓东张彩云
《今日竹溪》6月4日讯:国务院《“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22项主要指标分为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两类,包括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在内的8项指标被定为约束性指标,且被赋予了强制性,具有法律效力。与此同时,多年来一直被“特别关注”的GDP等经济增长指标不再是“硬杠杠”,转变为预期性指标。这无疑是一个标志性的变化,是“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发展理念和执政理念的充分体现,标志着环境保护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什么是污染减排?为什么要开展这项工作?简单来说,“污染减排”就是通过环保工程治理、落后产能淘汰、环保执法监管等途径削减污染物“存量”,控制排放总量,以提升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改善环境质量、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推行污染减排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扭转环境污染恶化趋势的迫切需要。
“十一五”以来,我县减排工作成效突出。20076月,县政府发文关闭了9家黄姜化工企业的水解物生产线,竹溪河流域水质由劣五类上升到三类。200911月,县政府又发文关闭了楚秦水泥公司立窑生产线,彻底解决了溪城南部的粉尘污染问题;同年,日处理3万吨的污水处理厂竣工投入运行。2011年以来,先后实施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工程、重点污染企业水污染治理工程,促进我县工业向绿色环保转轨和产业向绿色、低碳转型。
天道酬勤。20072009年,连续三年全市考核名列第一,2013年再次拔得头筹。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县污染减排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一是减排约束性指标逐步增多。“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由2项增加到4项,减排任务更加繁重。二是考核问责更加严厉。2013年以来,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污染减排考核管理制度。三是减排依然形势严峻。去年6月,市委书记周霁、市长张维国在致全市各县(市、区)委书记、县长的一封信中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严格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第二,切实保障污染减排资金需求;第三,实施严格的目标考核和问责。
去年以来,国家相继颁布了新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我省也出台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全省“十二五”农业减排工作方案》。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表明了中央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和“向污染宣战”的坚强态度和坚定决心。今年5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竹溪县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并对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污染减排已经真正成为国家意志、政府职能、人民需求。
今年是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的冲刺年,我们必须咬定目标,坚定信心,以省级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县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减排措施,提升减排能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减排工作格局,全力打好减排攻坚战,确保圆满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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