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竹溪县持续发力,不断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生产建设的积极性,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规范操作程序,采取“均山、均股、均利”的办法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共确权到户、发证339.4万亩,主体改革任务全面完成,调减林业规费征收比例,建立林权交易、森林资源评估机构等配套措施全部到位,理顺了林业生产关系,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目标。
深化林业管理体制改革。从改进林业管理方式入手,把林业管理的重点放在宏观指导、依法行政和提供服务上,构建以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为主体的林业管理新体制,建立健全了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病虫害防治服务机构、林业科技推广应用网络和林业案件打击处理机制,着力构建完备的生态体系、发达的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
深化造林绿化改革。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建立“以奖代补”奖惩激励机制,每年整合资金3000万元对社会造林重奖重扶,撬动“三大”造林主体投入资金5000万元造林绿化,培植造林大户200多个,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造林公司53个,实现了“要我造林”到“我要造林”的转变。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按照分类经营要求,坚持“保护天然林,培植人工林,发展经济林”的方针,以生态保护为主,聘请有乙级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国有林场发展规划,将全县8个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科学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刘邦荣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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