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意见中选准服务群众载体。做到“六个必听”: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必听,基层党员干部意见必听,群众的意见必听,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必听,党外干部的意见必听,困难多矛盾突出地方的意见必听,结合听取的意见建议,开展“点援制”、“溪上说法”、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使党员干部在为民服务中受到深刻教育。
在改进作风中健全服务群众制度。开展“法律快车村村通”活动,建立联系群众“十个一”制度:即联系一个司法所、一个法律服务所、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一个法律服务人员、一个企业、一个创收大户、一个两代表一委员、一个基层民生单位、一户低收入家庭、一户特困儿童,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在行使职能中明确服务群众的重点。按照 “四个全覆盖”要求完善“四张网络”:以来之能调、调之能成,不因调解不力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为目标,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以管得好、控得住、不出事为目标完善特殊人群管控网络;以有特色、受欢迎、重实效为目标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李耀武 肖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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