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竹溪县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养老机构到该局统一换发新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通知要求,在换证过程中将对全县范围内的养老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对手续不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责令在7月1日前作出整改,在7月1日后还没整改到位的,一律不换发新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同时在妥善安置老人的基础上,坚决予以取缔,并向及时社会公示。
据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新证分正本和副本,有效期为5年,记载内容有“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服务范围、变更事项记录、监督检查记录”等,新证书采用全国统一的11位阿拉伯数字编码方法。换发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必须是手续齐全且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换发时须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证书》、《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来的证件,换证不收取费用。(曾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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