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农村福利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院长负责制。每所福利院设立一个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要加强夜晚和凌晨的安全值守工作。要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协助老人做好室外吸烟及室内使用明火的安全处理等工作。配齐配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厨房、每幢楼层都要配有一个以上消防栓,并每年至少检查一次,过期及时更换。
督促指导安全使用电器、明火。督促各乡镇请专业人员对农村福利院的电线、电灯等电路设施进行检修,对损坏的开关、老化的电线要及时进行更换。工作人员要注意厨房用火安全,用餐后及时清理灶堂,关闭液化气阀。有人员居住的房间内禁止使用煤气灶、电饭锅、电炉、热水器等电器。禁止老人、病人在室内使用明火,坚决杜绝在室内吸烟;实行老人、病人之间互相监督制度。如遇停电时,要指导老人使用手电筒,禁止使用火烛。
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消防知识宣传力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消防知识、器材操作培训并组织演习。继续督促福利院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指导福利院工作人员掌握火场逃生、初期火灾扑救、引导病人、老人安全疏散的技能。(孙 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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