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有关经济合同、危房拆迁改造等方面的纠纷不断增多,而一些村干部、村民对涉法纠纷往往“把不准脉”,使得一些原本简单的问题,因“用药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
针对这些现状,县司法局以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旋律,以服务“三农”、服务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用,按照成熟一村发展一村的原则,与行政村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依托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所,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送法下乡,深入到各法律顾问村提供法律咨询,解决各类纠纷,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据统计,我县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已与328个行政村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98%。
(李耀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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