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进一步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县采取“六强化”动作,扎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入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指示精神,对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是强化检查督查,突出重点监管。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排查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进一步推进瓦斯治理和煤矿整顿关闭;全面落实民爆器材、电力、旅游、教育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措施;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
三是强化交通管制,抓好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要严肃查纠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无证经营、超速超载、农用车载客、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交警部门要加大道路安全监控力度,对事故多发地段及城乡结合路段,要安排固定岗执勤,落实专人盯防;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客流量预测,针对客流高峰,合理调整运力,保障安全运输;要进一步加强对乡村道路安全监控,防止乡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海事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管理,严禁超载、冒雾航行、抢航、夜航等违章违规行为,管住水运交通的“人头、船头、码头”,坚决打击货船、农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
四是强化消防巡查,切实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要求公安、消防、工商、文体等部门要加强对车站、码头、商场、学校、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公共聚集场所,该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公安部门对各类节会庆典活动实行严格审批制度。
五是强化危化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证照不全,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关闭;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的整治和管理;严格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六是加强应急,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针对冬季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及降温天气,进一步完善了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防火防灾、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继续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应急制度。(汤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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