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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九不准”

时间:2014-01-15 10:38:07      字体:  打印  播放
近日,湖北省竹溪县人民医院采取有力措施,响应和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下发的“九不准”通知,明确表态,医护人员若有违反“九不准”的情况,发生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一是成立领导督察组,掀起学习“九不准”的热潮,要求全院干部职工学习覆盖面要达到100%。二是深入开展对医务人员反商业贿赂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的廉洁行医的意识,并和各临床科室、行管后勤、职能科室负责人签订廉洁行医诚信守法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承诺书。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止药品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监管,防患于未然。四是明确规定、医务人员一律不得接受“红包”、“回扣”、“吃请”,拒收不成48小时内必须上交医院行风办,否则按违规查处。
对违规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将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并给予低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行政部门依法给予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行医执照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溪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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