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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严格乡镇财政工作纪律

时间:2014-01-13 11:03:03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委和县委各项规定,近日,县财政局下发通知,对乡镇财政所年末岁尾工作纪律进一步严格要求,着力加大对基层财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圆满实现。各基层财政所要抢抓时间节点,加大对所内年度各项财政工作进行收尾。严格管理所内干部工作纪律,确保工作的时效性,按时做好年度新农合和新农保任务结算工作,必须保证票款一致。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所长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综合治理管理,强化防火、防盗措施以及印章、票据、钱物等安全管理;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对驾乘摩托车或其他交通工具下乡的员工,严格做到不饮酒、不走夜路,确保所内干部人身、财产安全。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级规定和要求。各基层所要切实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和县委“实施意见”及2013年中央、省、市、县密集出台的一系列相关规定为行动指南,加强宣传教育。严禁超项目、超标准或通过其他方式发放,严禁利用公款相互请吃、送礼、送有价证券、送实物,一经查出或经举报,所长就地免职。(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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