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倒损房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联动抓,乡镇村组全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由乡镇与村,村与农户签订倒房重建责任书,并落实包保责任制,定人、定任务、定时间,确保倒损房重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严格核准重建对象。按照“分户核实、评议公示、建档立卡、逐级上报、责任到人、限期恢复”的要求,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村组农户,对全县因灾倒损房户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全面准确地掌握了全县农房倒塌受损情况,并分类建档立卡,做到了应救助的一户不漏。
严格把关重建质量。在重建过程中,要求以新建房屋为主,尽量减少购旧房,特别是主体较差的房屋。对新建房屋,实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按照“三避三高”(即避开洪患区、避开滑坡体、避开泥石流、高出水位线、高地势、高根基)的要求,合理选址,进一步提高灾民的建房质量,确保一次重建根除后患,使这些农户免受再次因灾倒房建房之苦。
严格统一重建时间。结合县倒房恢复重建文件要求,统一时间、统一验收,分阶段进行督办检查,对重建进度缓慢的单位实行全县通报,确保在今年12月初前恢复重建任务全部完成。
加大部门配合力度。县委、政府及时出台了各项优惠政策,明确国土、林业、金额等部门积极为重建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对相关费用实行能免则免,能减则减;金融部门充分发挥无息贷款政策,帮扶重建对象;保险部门及时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工作,加大重建资金保障力度;民政部门扎实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和落实倒房恢复重建政策,合力帮助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加大重建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加强对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宣传,宣传倒房恢复工作精神和各项优惠政策,提高灾民重建工作积极性;宣传灾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抗灾自救的动人事迹,鼓励受灾群众不等不靠,增强灾民重建工作的主动性;宣传倒房重建工作中的先进事迹,体现重建工作的先进性,使恢复重建这一“民心工程”家喻户晓,争取社会各界更大的支持,为“抗灾自救、重建家园”营造良好的氛围。
加大督办检查力度。要求各乡镇每半月将倒房重建工作情况上报县民政局,全面掌握各地重建进度;县委、政府及时成立工作专班,深入乡镇进行检查,查进度、查质量、查措施、查政策落实情况,对重建任务完成好的乡镇给予通报表彰;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进行通报批评和电视曝光,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加大资金落实力度。对因灾倒损户恢复重建实行验收一户兑现一户,严格落实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要求,直接打卡到户,保证救灾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同时,对特别困难的家庭和重灾户,实行分期分批发放和提高补助标准,加大帮持力度,保证他们重建任务顺利完成。(何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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