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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合拆除一非法建筑

时间:2013-10-17 15:06:03      字体:  打印  播放
1015日,县法院联合县国土资源局、汇湾乡政府,对原汇湾乡长滩村1组村民赵某非法占用50多平方米土地建设的房屋进行了拆除。
赵某以前住在长滩村1组,系白沙电站迁移户,各种补偿到位后,搬迁到城关镇烧田坝村2组安家居住。今年223日,赵某在无任何用地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占用长滩村1组旱地给自己的父母建住房,而且建房地点位于白沙电站445米水位线以下,随时都有被淹没的危险。36日,县国土资源局接到举报后,到实地调查取证,主体建筑占地面积为50.4平方米,还有部分附属设施。收集完相关资料后,县国土资源局当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来又下达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履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当事人既未申请复议,又未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履行处罚决定。在调查取证和下达文书过程中,国土资源局干部多次做工作让他们自己拆除违法建筑,但当事人拒不执行。因此,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县法院接到国土资源局《强制执行申请书》后,几次到现场做工作,下达《执行裁定》和《执行公告》,当事人仍拒绝执行,因此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刘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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