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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实中师德师风警示教育警钟长鸣

时间:2013-10-15 09:53:03      字体:  打印  播放
10月14日晚,竹溪县实验中学教师例会上,校长王功瑞通报典型案例——《老师打学生耳光,道歉12次赔1.3万学生仍不原谅》:42岁的泸州江阳区方山学校女教师孙老师,抽了学生小新(化名)耳光,今年9月9日,她和学生家长达成协议,事情貌似尘埃落定。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孙老师按时间顺序,罗列出了事发后的大致经过。从9月19日到10月9日,共21天,孙老师称,一共向小新、小新父母、外婆等,通过现场、电话等方式作出12次道歉。然而,她的学生,13岁的小新,至今仍未原谅她。孙老师最后一次面对面向小新道歉,发生在10月9号,当天上午在办公室内,多位校领导、老师见证下,孙老师再次向小新道歉,还专门有人拍照留证;9号晚上,小新家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孙老师方面承担小新医疗费和各项赔偿1.3万余元。此外,孙老师接受包括警告、绩效考核一票否决,调离小新所在班级等一系列惩处。不过,包括接受孙老师道歉以及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小新,这位13岁的少年仍一如既往地表示,并没有原谅老师。
通报完上述典型案例后,该校校长王功瑞要求全校教师引以为戒,进一步规范个人教育教学行为,恪守学校制定的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即: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不准拖堂、无教案上课;不准在课堂上抽烟、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游戏、聊天;不准进营业性麻将馆打牌赌博;不准学生代批作业或试卷;不准从事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不准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辅导资料;不准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财物;不准在上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学校行评领导小组将对违背上述十条禁令的、群众举报的师德师风问题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究。行风纠察过程中发现的违规教师,对经教育不改或情节较为严重的将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于违反职业道德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教师将视情节轻重申请县教育局给予解聘职务、调离现岗位之处分。
师德师风警钟长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是该校完善教师管理和师德教育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见成效的出发点、落脚点。(张才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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