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郝梦 通讯员 彭晗报道: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就业局获悉,十堰市2018年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今日启动,凡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均可申报,申报截至5月10日,过期不再受理。
据悉,申报稳岗补贴的单位必须符合3个条件:2017年度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7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上年度为2.82%);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凡符合条件且在2017年度未裁员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给予稳岗补贴。如2017年度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十堰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企业申报稳岗补贴的所有资料和财务报表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无任何弄虚作假现象。如有违规,申报企业承担全部责任。申报的稳岗补贴资金到位后,申报企业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不截留、不挪用。享受稳岗补贴资金后,申报企业须保证在申报年度内不裁员,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据了解,十堰去年共向352家企业单位发放稳岗补贴1857万元,稳定就业岗位50028个。其中,十堰城区共向259家企业单位发放稳岗补贴1461万元,稳定就业岗位37321个。
今年稳岗补贴详情可咨询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管理科,电话:8119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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