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记者 冰客 通讯员 黄亮 特约记者 周斌 报道:25日,秦楚网记者从市减灾委办公室获悉,经市减灾委主任、副市长吴烨同意,市减灾委、市民政局决定于10月25日10时结束十堰自然灾害应急救助Ⅲ级响应。
市减灾委下发的《关于结束十堰市市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Ⅲ级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10月13日10时市减灾委启动市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Ⅲ级响应以来,各地减灾委、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坚持加强领导,强化应急值守,全力救助受灾群众,积极进行部门会商,有力保障受灾群众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抗灾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据最新气象数据,近期十堰天气好转,后期无明显连续或集中降水过程,发生较大规模灾情可能性较低,全市应急救助阶段基本结束。依据《十堰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规定,经市减灾委研判,决定于10月25日10时结束十堰自然灾害应急救助Ⅲ级响应。
《通知》要求,响应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继续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坚持做好值守工作,对后续次生灾害,要认真履职,对受灾群众及时救助,最大限度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早日重建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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