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生 > 正文

十堰市港航海事局关于黄龙码头不再承担水路交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时间:2017-09-18 08:45:31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贯彻落实2017年8月24日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黄龙码头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24),按照十堰市张湾区政府关于关闭黄龙码头的通告要求,现将黄龙码头关闭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十堰市港航海事局定于2017年9月30日起关闭黄龙码头。

二、按照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黄龙码头的通告要求,十堰市港航海事局海事趸船上移至郧阳区叶大乡汽渡码头,供船舶停泊或旅客和货物上下船使用。

三、黄龙码头关闭后,黄龙码头不再承担船舶停靠等水路交通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十堰市港航海事局

2017年9月14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