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7年8月24日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黄龙码头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24),按照十堰市张湾区政府关于关闭黄龙码头的通告要求,现将黄龙码头关闭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十堰市港航海事局定于2017年9月30日起关闭黄龙码头。
二、按照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黄龙码头的通告要求,十堰市港航海事局海事趸船上移至郧阳区叶大乡汽渡码头,供船舶停泊或旅客和货物上下船使用。
三、黄龙码头关闭后,黄龙码头不再承担船舶停靠等水路交通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十堰市港航海事局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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