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是为做好我县2017年雨露计划工作,引导更多贫困劳动力及其子女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素质、稳就业、拔穷根,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实现“资助培训一人,脱贫致富一户”的目标,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收尾工作和2017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鄂政扶电[2017]4号)要求。是目前各项扶贫措施中,直接面向扶贫对象“直补到户、作用到人”的专项扶贫措施。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鄂政扶发【2015】25号)。
2、《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收尾工作和2016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启动工作的通知》(鄂政扶电〔2016〕13号)。
3、《关于印发<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系统湖北审核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鄂扶培〔2016〕7号)。
4、《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收尾工作和2016年秋季学期启动工作的通知》(鄂政扶发〔2016〕39号)。
5、《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溪扶指办发〔2017〕63号)。
二、补助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中当年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教育(含高职院校、技师学校、全日制普通大专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一、二、三年级),且在国家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在校就读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可享受雨露计划补助。学生家庭在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属于脱贫对象的,按照上级“扶上马送一程”的要求,2017年可继续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
三、补助标准
对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对象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中职、高职生,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每学期1500元)。
四、时间步骤
(一)对象申报阶段(5月20日前)。由各乡镇(场、局)和相关学校动员组织符合条件雨露计划补助对象,通过手机下载“雨露百事通”APP自行完成补助申报提交工作,逾期未完成申报,导致符合条件对象今年不能享受雨露计划补助的,由各地及相关学校自行负责。
(二)对象审核阶段(5月21日至6月10日)。由各地和县雨露计划信息管理员运用管理系统,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补助对象审核工作,将拟资助贫困生名单在各村分村进行公示七天。
(三)补助发放阶段(6月底前)。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场、局)提出补助发放计划,报县精准扶贫指挥部同意后,由各乡镇(场、局)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补助对象的农商行一卡通内。
五、工作流程
对象申报→资格审核→公示公告→补助发放
各乡镇(场、局)和相关学校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通过手机下载安装“雨露百事通”APP自行完成补助申报提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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