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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出台新政支持实体经济 将撬动上百亿资金为实业"输血"

时间:2017-06-12 10:20:50      字体:  打印  播放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柯研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市级财政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十类财政资金”直接投入或引导金融资金上百亿元,开启多条“政、企、银”三方共建共享的新路径,助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

《意见》主要涉及哪些方面,具体怎么操作?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国平用“立、奖、破、固”四个字道出了市级财政新一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战术。

“立”——打造新经济增长极

为了改进和完善我市重大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机制和投入方式,市财政筹措3亿元重大产业发展基金,与金融资金合作,设立30亿元新能源产业基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龙头企业及其相关产业链零部件生产企业发展,力争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成我市工业经济的新增长极。

在具体实施上,将选择3家商业银行合作,分别设立3支总规模为30亿元的政银合作新能源产业基金,基金资金来源以金融资金为主,政府基金参股引导。每支基金规模暂定为10亿元,其中重大产业基金出资1亿元,合作银行出资9亿元,基金存续性暂定为2至3年。基金支持方式可以采取阶段性参股、项目融资、短期融资等多种方式,基金设立初期以项目融资为主。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经信委负责确定基金投资方向,推荐新能源产业具体企业项目名单;基金出资银行负责具体项目投资决策、管理、风险防控以及政府资金安全。为调动基金出资银行积极性,基金中政府出资部分适当让利,让利部分通过降低基金投资企业的收益率转化。

为充分发挥我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母多子”引导效应,市财政还筹措资金4亿元,注入十堰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根据市政府确定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重点,通过引导基金直接设立或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合作设立的模式,分领域、分产业设立产业发展子基金。产业发展子基金采取阶段性参股、短期融资等方式重点支持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新经济和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产业加快发展。产业发展基金按照分步设立的原则,结合我市各产业发展现状和相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设立进展情况,条件成熟一支设立一支,最终实现一个产业设立一支基金的目标。

“奖”——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创新是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经之路。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工业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的要求,促进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扩能增效,市财政整合统筹各类专项资金8000万元,设立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据了解,转型升级资金主要采取贴息补助和事后奖励两个方式进行。一是通过贴息补助的方式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企业2017年转型升级和扩能期间购置并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投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补助,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按季度对企业设备投资情况进行核实认定后,以对应贴息补助比例予以兑现,贴息资金占资金总量的比例不低于70%。二是通过事后奖励的方式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科技创新等相关工作取得成绩制定对应的奖励标准,并按年度给予奖励。

为了鼓励智能装备生产企业自主创新,市级财政将筹集重大产业发展基金资金1亿元,以委托各区级政府投放的方式,重点对智能装备生产等企业给予一年期的流动资金支持。在各区政府向市财政局出具按期归还市级重大产业发展基金的承诺函的前提下,由市财政局与各区财政局签订借款协议,市财政局将资金下拨到各区财政局。由各区政府负责确定资金支持对象,将资金落实到具体智能装备生产等企业,并负责按期回收归还市财政局。(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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