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民公共行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增强文明意识,着力提高城市创建整体文明程度及市民文明素质,自4月19日起,我县常态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活动。“五一”不放假,本期继续对不文明行为公开曝光,一起来看看哪些人给创文“减分”了!
不文明行为曝光台
行人闯红灯
行人横穿马路
遛狗不牵绳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携犬只外出未束犬链(绳)牵引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车辆乱停乱放
流动商贩占道经营
据悉,此次开展的常态不文明行为曝光内容,主要分为7大类,涉及9家职能部门,涵盖道路交通、文明礼让、门前四包、校园周边、公共场所吸烟、疫情防控等方面。曝光只是手段,改正才是目的。让我们从这些不文明的行为中,切实躬身自省,坚决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努力争当文明竹溪人,共同努力维护身边良好的文明出行环境,莫让这些不文明行为给创文“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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