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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返乡人员核酸要求公布!

时间:2022-01-28 08:53:44      字体:  打印  播放

十堰返乡人员核酸要求公布!

26日11时,十堰市疾控中心发布最新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如果去过以下地区,请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对2022年1月20日(含)以来有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

1月14日(含)以来有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

1月11日(含)以来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1月9日(含)以来有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

1月6日(含)以来有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

1月5日(含)以来有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丰台区、大兴区旧宫镇;

1月4日(含)以来有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

2021年12月31日(含)以来有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

2021年12月21日(含)以来有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和文峰区,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咸水沽镇、双港镇,

2021年12月20日(含)以来有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街道、中原区航海西路街道、金水区未来路街道,

2021年12月19日(含)以来有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旅居史的和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区来(返)鄂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满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国内其它地区,无论本地是否有疫情,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到住地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14天社区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如有疑问可拨打

各县(市、区)指挥部、疾控中心或市疾控中心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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