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清廉竹溪 树新风正气”主题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为扎实开展好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的展现全县在宣教月活动和“清廉竹溪”创建中的工作重点、亮点,用摄影作品直观的记录清廉创建工作中的鲜活画面,进一步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崇廉倡廉的社会氛围,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经研究决定征集“创清廉竹溪 树新风正气”主题摄影作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1、反映身边的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清廉文化建设的工作成效及亮点。
2、关于清廉建设氛围营造的相关元素。3、其他与清廉创建有关的内容。
二、征集须知
1、作品要以“创清廉竹溪 树新风正气”为主题,突出“清廉”主旋律。作品提倡多元化、原创性、鲜活性。
2、作品必须是原创,单幅或者组图都可。
3、可对作品亮度、饱和度、对比度等做适当调整,不得大量使用技术处理,改变作品真实面貌。
4、作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投稿,投稿邮箱:jrzx2699@sina.com。图片不得小于3MB,投稿时需在作品名称中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内容以及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5、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和署名权由作者本人负责,采用作品不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元;
优秀奖5名,奖金各200元。
四、有关事项
1、征集活动自即日起开始,截至2021年10月8日18时。征集结束后由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公正、公平、公开方式评选,并在媒体上进行评选结果公示。
2、所有来稿作品,择优在竹溪县纪委监委网站、竹溪县融媒体中心旗下各媒介进行刊发展播。作者投稿后,视同授权主办方使用作品权。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
3、参与者均需实名,谢绝网名、匿名参与,参与者应对投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果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为主办方。
竹溪县纪委监委
竹溪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9月22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