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 28日,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评议会,邀请3名随机抽选的人民监督员到该院监督评议案件。
会上,承办人对案件进行了系统的汇报,并就案情、证据、法律依据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和说明。人民监督员在认真听取了承办人的介绍和分析后,细致查阅了主要证据、相关法律以及事实依据,并对案件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承办人逐一解答。3名人民监督员经过独立讨论评议后,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近年来,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把人民监督员公开审查评议案件,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监督检察权运行的重要途径,有效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了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同时也保证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确保了人民监督员监督职能的发挥,提升司法公信力。(贺鑫)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