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通讯员王娱)近日,县环保局顺利通过市级检查验收,被十堰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自2015年开展“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创建工作以来,该局高度重视,坚持创建工作常态化、稳定化,多措并举,狠抓落实,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的文明素质,促进了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树立了单位的良好形象,确保文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该局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抓手,依托局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板报等载体,渲染文化氛围,着力打造“依法监管、文明执法”的环保价值观。按照“带一流队伍、建一流环境、创一流业绩”的要求,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和重点任务作为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抓手,草拟并报县政府出台了《竹溪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大对存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力企业的监管力度。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升级。采取逐月督查、调度、通报、驻厂督办等措施,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把精神文明创建与“两学一做”、“党员学习日”、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狠抓机关全面建设,树立环保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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