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竹溪县法院坚持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服务发展大局、创新社会管理的切入点,主动分析研判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类型化问题,积极向有关单位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注重建议质量。该院要求提出司法建议坚持必要性、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原则,做到有的放矢,把握问题准确,分析问题透彻,依据充足、说理充分;主要针对有关单位在管理体制、制度措施和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等方面的情形提出司法建议,要求建议能预防或者解决实际问题,避免言之无物;要求行文严谨规范、建议客观合理,方案切实可行,易被有关行政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接受和采纳。
规范建议流程。明确研究室为司法建议工作的协调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司法建议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由分管院长定期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召开案件研讨会,在解决审判执行具体工作的同时,针对个案中反映的具体问题或某一类案件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深入分析和挖掘案件背后的问题,确定具体建议主题;一般司法建议由承办案件的业务部门负责起草,综合司法建议由研究室和相关业务部门联合起草;司法建议书经起草部门负责人实质性审核后,报研究室负责人进行形式审核和文字把关,并由分管院领导签发;向行政机关发送的重要司法建议书,一律由院长审核签发。
完善建议考评。为增强司法建议的实效性,该院要求起草部门将司法建议及时送达后,要积极与被建议部门沟通,必要时主动上门开展座谈交流,收集被建议单位反馈意见,跟踪建议落实效果,并及时将司法建议书、被建议单位反馈意见和相关材料整理成卷,集中归档;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针对各部门工作实际,除规定一定司法建议数量外,将建议质量、送达情况、被建议部门反馈情况以及防范解决的具体问题、上级领导批示等纳入考核范围,并对效果突出的部门或人员予以表彰。
今年1-8月,竹溪法院已向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共发出司法建议书11份,收到回复8件,领导批示2件,受到了被建议单位一致好评和县委充分肯定。(柯尚清)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