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行政权力运行,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机制,打造阳光透明的审计机关。竹溪县审计局对本部门进行行政权力清理和规范工作,确保审计执法监督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逐项清理,分类填报。该局将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按照行政执法权力分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共4类25项,其中:行政处罚类关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职权5项,行政强制类关于制止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封存资料资产等职权3项,监督检查类关于查询账户、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等14项,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关于资产处置、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与其它全力3项。
认真审核,明确主体。对每项行政权力权力名称、实施依据、权力主体等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对已明确的行政执法权利。将制作运行流程图,直观、形象地描述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列明每一项权力的具体法律依据条款。目前,清理已经完成前期主要阶段任务,下一步将编制风险目录,完善防控措施,并经县政府审核确认后,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首次公布。
权利公开,助推发展。此次清理工作,将有力推动该县审计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规范,审计机关行政执法依据和权限进一步明确,将推动审计工作高效行。(刘延辉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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