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开展社会组织领域防治腐败试点创建,推进社会组织廉洁风险防控,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近日,竹溪县社会组织监管局根据县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方案》(溪源领治[2013]3字)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竹溪县全县性社会组织领域防治腐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对工作的主要内容和任务进行了明确要求:一是推进社会事务管办分离,促进政社分开。二是开展廉洁风险防控,规范组织行为。三是建章立制,加强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纪检组织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并要求从四个阶段完成试点工作,社会组织监管局将不定期对试点社会组织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并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确保试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李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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