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努力提高退耕还林造林的保存率和成活率,促进幼林生长。近日,管理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退耕还林幼林抚育管理工作提出了“五强化”的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宣传,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退耕农户进一步明确退耕还林的根本目的,充分认识抚育管理工作是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的关键环节,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高生态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断增强做好退耕还林抚育工作的紧迫感,加强管理、强化措施、长抓不懈、狠抓落实,确保退耕还林地早成林、成好林。
二是强化领导,周密部署。把抚育管理工作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退耕小组,落实到退耕农户。管理局成立退耕还林抚育管理督办组,管理局工作人员包村到点,村组包户到块;实行谁包村谁检查谁负责,实施责任倒查制,每块必到必查;主要领导经常下站、村督促检查、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退耕还林抚育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退耕还林抚育管理任务。
三是强化技术指导,抓规范达标。规划发展科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重点调研,了解群众急需解决的技术难点,积极组织退耕农户进行林地土壤管理、幼林抚育措施和经济林栽培管理等技术培训,提高退耕农户的幼林抚育管理技能。同时,加强幼林保护,做好火灾、病虫、气候等自然灾害的预报和防治,防止鸟兽以及人畜破坏。充分认识林内凋落物在森林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动员群众保护林内凋落物,严禁耙取利用和焚烧,认真落实各项抚育管理措施。
四是强化措施,抓抚育管理。村组农户采取各项超常规措施进行抚育苗木,直至达标,干部做到心中有数、底子清、情况明,在幼林抚育比较集中的时间派出技术人员深入退耕还林现场进行抚育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并常年为退耕农户提供幼林抚育技术咨询和指导,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解。并与退耕农户签订幼林抚育管理合同,切实落实幼林抚育管理责任,并同政策兑现结合起来,调动广大退耕农户进行幼林抚育管理的积极性,推行“户退户抚、联户互抚、出资代抚、承包专抚”等多种抚育管理方式。
五是强化监督,注重成效。切实加强对退耕还林抚育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退耕还林抚育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经验。实行奖罚机制,对抚育工作细致、成绩突出的退耕农户进行奖励,对个别抚育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到位的退耕农户,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督促整改。同时,把退耕还林抚育管理纳入各单位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兑现。(王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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