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笔者从竹溪老龄办获悉,为切实做好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的发放工作,规范发放程序,明确发放标准及范围,确保高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手中。2013年1月,该县制定的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发放动态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该进则进,该出则出,动态管理”的原则,第二季度比第一季度自然减少135人,减少县财政下拔高龄补贴资金12510元。
本办法对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凡具有竹溪县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按本办法的规定领取高龄补贴。高龄补贴按年龄实行分档发放,标准为80至99周岁,每人每月3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每人每月300元。
据悉,2013年第一季度,该县共有80岁以上高龄老人5171人,其中:100岁以上6人,80-99岁5615人,共需下拔补贴金470250元。第二季度,在第一季度总人数中死亡342人,新增到龄老年人212人,全县共有80岁以上高龄老人5036位,其中:100岁以上有5位,80-99岁5031人,全县第二季度共需下拔补贴金457740元。(罗立政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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