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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四个强化”抓好特殊人群管理

时间:2013-05-31 10:51:11      字体:  打印  播放
今年以来,竹溪县积极整合工作力量,加大特殊人群管理力度,以“四个强化”抓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奠定了“平安竹溪”建设基础。
一是强化责任抓部署。由政法委牵头,定期组织民政局、公安、妇联、团县委等单位负责人召开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会议,就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社会老年人及农村“空巢”老年人管理、精神病防治工作管理、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留守儿童管理与服务工作、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以社会管理网格化工作为依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强化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调,深入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不出现特殊人群漏管失控现象。
二是强化管理抓核查。以对口管理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对各类特殊人群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登记,做到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全面清查,不留盲点。信息登记做到“人员不漏登、信息不漏录、治安不漏管、隐患不漏整”。目前,对全县3.79万农村留守儿童、624名精神病人(含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172人)、18823名“空巢老人”等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了电子档案,并实行归口管理、对应包保,确保底子清,情况明、措施实。
三是强化措施抓创新。积极探索长效机制,确保特殊人群管控到位、关爱到位、服务到位,努力打造工作特色。县妇联实施关爱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弥补教育、亲情缺失,深入开展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牵手”活动,依托学校、村妇代会做好留守流动儿童摸底建档工作;团县委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和管理工作,分层次、分批次对创建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围绕“社会教育与青少年发展”主题,深入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跟踪做好相关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氛围;民政部门积极探索社会养老新途径,逐步解决老人养老难问题;公安机关按照“以房管人”方式管住流动人口,通过实行出租屋主日常自查,协管员定期巡查,社区民警重点督查,实现了“人来登记、人住管理、人走注销”。
四是强化督办抓落实。县综治办定期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抽查和督导,查底数是否清楚,措施是否到位,档案是否规范,特色是否明显。今年以来县综治办、公安局治安大队专门组织工作小组,对各派出所重性精神病人信息数据清理核查管控工作等情况进行了三批次现场督查。从随机抽查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活动情况看,均落实了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无漏管失控现象。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其办公室的作用,及时主动的加强与上级对口办公室的沟通,尽心尽责地做好特殊人群管理的各项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创造了良好环境。(柳垂锋夏胜亚张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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